2012年3月14日,韩国技术标准局公布属于安全认证和自我监管安全确认的电器安全标准修正提案。k60335-1《家用及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修订内容包括:规定了在《电器安全控制法案》范围内,产生臭氧的电器新标志要求;规定与产生臭氧的产品区域的安全距离,警告用户的声明中要包含“在使用该电器期间或之后打开窗户,让新鲜空气进来”语句,以便降低臭氧浓度;声明“不要在狭小及其他密封空间使用该电器”,对于具有捕捉、杀菌及其他类似功能,并且生产仅供训练使用的专家用产生臭氧的电器制定相关要求。 (责任编辑:laiquli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