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进灰”为啥引发官司? 消费者未经报修便要退货难获支持 本报讯(通讯员 马超 记者 袁玮)高价买的苹果mac电脑,使用一年之后发现屏幕一角大面积进灰。购买者邹先生在与商家协商退货未果的情况下,将卖家告上法庭。日前,徐汇区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驳回了邹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邹先生是一名摄影师,2010年9月25日,他在徐家汇百思买以12000余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苹果新一代台式机”。邹先生同时还办理了延展保修,并为此花费1399元。去年10月左右,邹先生发现电脑的液晶显示器内部出现大面积的积灰,且情况日益加剧,严重影响正常使用。 邹先生通过网络查询为何会出现此种情况,却无意中发现很多使用苹果同类显示器的消费者都遇到了类似问题。经过与其他消费者沟通,他发现很多人反映的问题经过多次维修,仍然不能彻底解决。于是他在网上建立了维权群,并搜集其他消费者出现的同类情况的证据。邹先生向苹果报修,并联系了苹果南昌维修点要求维修,却被告知这个故障无法修理。在与苹果客服的交流中,对方竟然怪罪于中国环境差。 邹先生认为苹果这款产品存在设计上的缺陷,根本无法通过修理和更换彻底解决质量问题,一怒之下将经销商百思买告上法院,认为其作为经营者未履行产品的质量保证义务,无法根本解决产品的质量瑕疵,要求判令退回所购电脑并返还购机款及保修费合计13647.01元,并赔偿维权的合理损失2000元。 百思买公司辩称,邹先生在延保期出现问题,只要开通延保就可以到相关服务点维修电脑,但其未开通延保维修就要求退货实在不妥。对于邹先生举证的其他案外人的苹果电脑型号与他所购买的不同,且也不是在百思买购买的,故障情况也与争议电脑不同,无法证明邹先生的电脑故障无法维修。百思买认为只要邹先生开通延保,便可先对电脑的故障检测来确定故障是否可以排除,所以不同意邹先生退货并赔偿的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邹先生所买电脑屏幕右上角存在的“进灰”问题,他至今未在经销商百思买进行过报修,并且举证的案外人所购苹果电脑的故障情形与邹先生的电脑存在的问题并无法证明存在直接关联,现有证据也无法证明该电脑存在设计缺陷,且该缺陷属于不可修理的范围,所以现邹先生要求直接退货,法院难以支持。 (编辑:laiquli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