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NzzZ060/040100201407-00008 | 所属机构: | 朱寨镇 | 发文日期: | 2014-07-31 |
文 号: | 公开责任部门: | 朱寨镇 | 失效日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朱寨镇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 务 分 解:
事项 | 主要任务 |
主管 领导 |
主要责任 单 位 |
主 要 负责人 |
协办责任单位 |
一、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 |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做到“四个亲自”,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要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
王 磊 李祎楠 |
党政办 |
常 生 朱新胜 温守标 张永阳 季 浩 朱德森 管永杰 张全飞 谭春侠 |
镇纪委 |
2、 科学进行责任分解,切实做到职责划分清晰、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有力;进一步改进责任考核方式,完善年中督查、年末考核相结合的动态考核办法,强化对责 任制执行过程的考核;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严肃责任追究,坚持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力度。对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格 追究责任。 |
王 磊 李祎楠 |
纪 委 组织部门 |
常 生 温守标 |
镇直各单位 | |
3、各职能单位要强化管理,既要认真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又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所承担的主要任务和协办任务的落实。 |
李祎楠 常 生 朱新胜 温守标 张永阳 季 浩 朱德森 管永杰 张全飞 谭春侠 |
纪 委 镇直各单位 |
常 生、 镇直各单位主要 负责人 |
组织部门 监 察 室 党 政 办 各办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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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 主要任务 |
主管 领导 |
主要责任 单 位 |
主 要 负责人 |
协办责任单位 |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 4.要严格遵守党章。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认真查找和纠正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
王 磊 李祎楠 |
组织部门 | 温守标 |
纪 委 党政办 |
5.镇纪委、监察室要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做到党章规定的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必须坚决查处和纠正。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破坏党的纪律的行为,坚决制止,严肃查处。 | 常 生 | 纪 委 | 温守标 |
组织部门 党 政 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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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自觉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全局来思考、谋划和推进,做到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始终与党委、政府目标同向、行动同步。 | 常 生 | 纪 委 | 王 林 | 镇直各单位 | |
7. 紧 扣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工业发展、商贸投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保障和改善民生、三农工作、美好乡村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 检查,开展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等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
常 生 朱新胜 |
党 政 办 监 察 室 |
闫晓伟 王 林 |
经发办 统计站 社保所 事务站 财政所 农业站 畜牧站 水利站 国土所 规划所 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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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 主要任务 |
主管 领导 |
主要责任 单 位 |
主 要 负责人 |
协办责任单位 |
三、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 8、要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36条、市36条、县18条和镇11条规定不放。在“常”、“长”上下功夫,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 王 磊 | 纪 委 | 常 生 | 镇直各单位,各村 |
9、认真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四风”。 |
王 磊 李祎楠 |
纪 委 组织部门 宣传部门 |
常 生 温守标 张永阳 |
镇直各单位 | |
10、深化“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
王 磊 李祎楠 |
组织部门 党 政 办 |
温守标 闫晓伟 |
镇“五级书记大走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
11、改进调查研究,下基层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 |
王 磊 李祎楠 |
党 政 办 | 闫晓伟 | 镇直各单位 | |
12、加大财政预算公开力度,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 | 季 浩 | 财政所 | 王丽敏 | 党 政 办 | |
13、严肃整治公款吃喝行为和奢侈浪费歪风,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执行“工作日午餐禁酒令”,严肃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 | 王 磊 | 纪 委 | 常 生 | 镇直各单位 | |
14、继续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楼、接待场所等楼堂馆所建设,坚决禁止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 |
朱新胜 季 浩 |
党 政 办 | 闫晓伟 |
财政所 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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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组织开展“争创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 | 常 生 | 纪 委 | 王 林 | 各相关单位 | |
16、坚决查处通报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优化服务效能建设,加大明察暗访频率,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 李祎楠 |
纪委 党政办 |
常生 季浩 |
镇直各单位、各村 | |
17、深入推进廉政文化下乡、进村、入户活动,继续加强镇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文化示范村建设。 | 常 生 | 纪 委 | 王 林 |
宣传部门 监 察 室 党 政 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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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继续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治理庆典研讨会论坛等专项治理成果。 | 朱新胜 | 党 政 办 |
王 林 闫晓伟 |
组织部门 监察室 财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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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 主要任务 |
主管 领导 |
主要责任 单 位 |
主 要 负责人 |
协办责任单位 |
三、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 19、继续巩固“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 | 季 浩 | 财政所 | 王丽敏 | 各相关单位 |
20、 继续加大《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力度,促使科级领导干部和办站所党员负责人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禁党员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 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对违反规定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王 磊 | 纪 委 | 常 生 |
组织部门 监 察 室 党 政 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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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继续抓好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巩固党员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成果。 |
常 生 季 浩 |
纪 委 党政办 |
王 林 闫晓伟 |
镇直各单位 | |
22、严格按照村庄建设规划建房,杜绝规划区外私搭乱建;认真落实《城乡建设规划法》,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严禁在审批宅基地中损害集体和群众权益的行为。 | 常 生 |
国土所 规划所 |
张 强 王 伟 |
纪 委 监察室 财政所 各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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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加强社会管理、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确保受理、承办和回复环节运转规范、高效。 | 朱新胜 | 党政办 | 闫晓伟 |
各办站所 各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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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禁在集镇开发、农民建房中违规乱占滥占耕地。 | 常 生 | 国土所 | 张 强 |
纪 委 监察室 各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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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实行立卷征收。认真治理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弄虚作假问题。 | 温守标 | 计生办 | 李圣地 |
纪 委 财政所 各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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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严格执行殡葬改革有关规定,严禁以罚代葬、弄虚作假。 | 朱德森 |
社会事务 服务站 |
李秀成 |
纪 委 各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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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紧扣机关作风、效率、执行力等关键环节,推进绩效管理,严格实施问责,坚决惩治庸懒散不良风气,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中梗阻”等问题。 | 李祎楠 |
监察室 党政办 |
王 林 闫晓伟 |
镇直各单位 | |
事项 | 主要任务 |
主管 领导 |
主要责任 单 位 |
主 要 负责人 |
协办责 任单位 |
三、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 28、加强对救灾救济款物的监管,严禁挪用和截留,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 朱德森 |
社会事务 服务站 |
李秀成 |
监察室 财政所 各 村 |
29、加强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朱德森 |
社会事务 服务站 |
李秀成 |
监察室 财政所 各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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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严格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严禁弄虚作假套取资金,严禁乱收费。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 | 管永杰 | 中心学校 | 刘远翔 |
纪 委 监察室 财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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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严格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严禁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进一步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 | 管永杰 | 卫生院 | 徐明生 |
纪 委 监察室 财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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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严格规范“一事一议”征收使用程序,高度警惕和有效预防农民负担反弹。 | 季 浩 | 财政所 | 王丽敏 |
监察室 农经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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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对待群众诉求,开展深入细致的工作,加大信访问题的及时处置力度,防止群体访、越级访的发生。 | 王 磊 | 综治维稳信访中心 | 朱新胜朱德森 | 纪 委 | |
34、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 管永杰 | 中心卫生院 | 徐明生 | 监察室 | |
35、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严肃整治危害群众安全的问题。 | 朱德森 | 安全执法中队 | 管永杰 | 安全生产工作成员单位 | |
36、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严肃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问题。 | 常 生 | 规划建设管理所 | 王 伟 |
工商所 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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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严禁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承包地、侵占截留农民流转收益。坚决纠正在土地流转、新农村建设和征收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权益问题。 | 朱新胜 |
农经站 国土所 |
马 飞 张 强 |
纪 委 监察室 财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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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加强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季 浩 | 财政所 | 王丽敏 |
纪 委 监察室 各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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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加强对良种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朱新胜 | 农业综合服务站 | 丁 伟 |
纪 委 监察室 财政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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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加强对各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季 浩 | 民生办 | 王丽敏 |
监察室 相关办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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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 主要任务 |
主管 领导 |
主要责任 单 位 |
主 要 负责人 |
协 办 单 位 |
四、加大办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 41、坚 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肃贪惩腐的高压态势,既要坚决查处乡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要严肃查处农村基层的腐败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 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有群众举报的及时受理,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严肃查处。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认真落实《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办法(试行)》,加强对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案件审理质量。加强案件监 督管理,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保障被审查人员合法权益。 | 常 生 |
纪 委 监察室 |
王 林 |
镇相关 单位 |
42、坚持 正确的办案政绩观,把严厉惩治腐败与有效预防腐败有机结合起来,妥善处理查处和保护的关系,做到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发挥综合效应。要深入研究新形势 下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认真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 题,及时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和信访监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更好地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 性。 | 常 生 |
纪 委 监察室 |
王 林 |
镇相关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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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 | 43、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构建权责明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防控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 常 生 | 纪 委 | 王 林 | 廉政风险防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44、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工作,严格执行廉洁从政预警机制、“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等制度,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和工作流程。 | 王 磊 | 纪 委 | 常 生 | 各相关单位 | |
45、认真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规范运作程序、突出公开重点、加强制度保障、增强公开事项,全面推开党务公开。 | 王 磊 |
纪 委 组织部门 |
常 生 温守标 |
各相关单位 | |
46、深化基层站所办事公开,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和便民利民措施。 | 李祎楠 | 监察室 | 王 林 |
纪 委 各办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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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深化村务公开,加大村务公开阵地建设,活化并规范公开形式,完善村务公开目录,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和便民利民措施。 | 王 磊 | 组织部门 | 温守标 |
民政办 各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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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 主要任务 |
主管 领导 |
主要责任 单 位 |
主 要 负责人 |
协 办 单 位 |
五、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 | 48 把党员领导干部、关键岗位的中层干部、农村基层干部作为重点,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重点抓好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 | 王 磊 |
纪 委 组织部门 宣传部门 |
常 生 温守标 张永阳 |
相 关 单 位 |
49、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网络宣传工作。 | 王 磊 |
纪 委 宣传部门 |
常 生 张永阳 |
相 关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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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认真落实村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 李祎楠 | 财政所 | 王丽敏 |
纪 委 组织部门 农经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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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加强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 | 朱新胜 |
纪委 组织部门 |
常 生 温守标 |
人大办 宣传部门 综治办 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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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深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资产资金“双清双集中”工作,完善资产资金管理制度。 | 季浩 | 财政所 | 王丽敏 |
相关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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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并联审批、一站式服务。 | 朱新胜 | 党政办 | 闫晓伟 |
有关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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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市实施办法,进一步增强源头防治腐败的实效性,构建和完善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体系。 | 王磊 | 纪委 | 常生 |
相关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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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 55、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推进镇、村主要负责人廉政承诺制度,积极开展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活动。全面开展争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
王 磊 李祎楠 |
纪委 | 常生 |
相关 单位 |
56、规范和提升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功能和建设,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 | 常 生 |
财政所 农经站 |
王丽敏 马 飞 |
相关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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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 | 朱德森 | 社会事务站 | 李秀成 | 各村委会 | |
58、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 | 王 磊 | 组织部门 | 温守标 |
相关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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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抓好中小学校和公用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 管永杰 |
中心学校 卫生院 |
刘远翔 徐明生 |
纪 委 | |
事项 | 主要任务 |
主管 领导 |
主要责任 单 位 |
主 要 负责人 |
协办责任 单 位 |
七、加快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 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 64、 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主业主责,正确把握职责定位,纪委书记不得分管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等与纪检职责 无直接关系的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技能练兵和实践锻炼,认真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模范践行廉洁从政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对纪 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健全岗位责任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和标准,建立内部巡察制度, 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加强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 常 生 |
纪委 监察室 |
王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