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价必须以教学目标为依据,本着对发展学生个性和创造精神有利的原则进行。教学评价要重视教学效果的及时反馈,评价的方式要灵活多样,要鼓励学生创新,主要采取考查学生实际操作或评价学生作品的方式。 中学要将信息技术课程列入毕业考试科目。考试实行等级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由教育部门组织信息技术的等级考试的试点工作。在条件成熟时,也可考虑作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科目。 附:课程教学内容安排 初中
模块一 信息技术简介 (1) 信息与信息社会。 (2) 信息技术应用初步。 (3) 信息技术发展趋势。 (4) 信息技术相关的文化、道德和法律问题。 (5) 计算机在信息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6) 计算机的基本结构和软件简介。 模块二 操作系统简介 (1) 汉字输入。 (2) 操作系统的基本概念及发展。 (3) 用户界面的基本概念和操作。 (4) 文件和文件夹(目录)的组织结构及基本操作。 (5) 操作系统简单工作原理。 模块三 文字处理的基本方法 (1) 文本的编辑、修改。 (2) 版式的设计。 *模块四 用计算机处理数据 (1) 电子表格的基本知识。 (2) 表格数据的输入和编辑。 (3) 数据的表格处理。 (4) 数据图表的创建。 模块五 网络基础及其应用 (1) 网络的基本概念。 (2) 因特网及其提供的信息服务。 (3) 因特网上信息的搜索、浏览及下载。 (4) 电子邮件的使用。 *(5)网页制作。 *模块六 用计算机制作多媒体作品 (1) 多媒体介绍。 (2) 多媒体作品文字的编辑。 (3) 作品中各种媒体资料的使用。 (4) 作品的组织和展示。 模块七 计算机系统的硬件和软件 (1) 数据在计算机中的表示。 (2) 计算机硬件及基本工作原理。 (3) 计算机的软件系统。 (4) 计算机安全。 (5) 计算机使用的道德规范。 (6) 计算机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高中 模块一 信息技术基础 (1) 信息与信息处理。 (责任编辑:laiquli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