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涵盖了15个领域、60个具体任务的改革,同时把经济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15个改革任务中6个是经济,生态文明体制也与经济密切相关。编辑梳理了直接事关民生的重大改革: 一、启动“单独”二胎政策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推 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 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三、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决定》指出,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四、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转让 《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 五、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 《决定》提出,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解决一考定终身。 六、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七、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 《决定》提出,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 八、房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决定》中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 九、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 《决 定》提出,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 资源整合,加快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 人事薪酬制度。 十、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十一、国企红利上缴比例2020年提至30% 《决 定》提出,要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 呼声已久。据了解,根据行业性质不同,目前一般竞争类央企的红利上缴比例是10%,资源类央企上缴比例是15%,军工科研类央企的上缴比例在5%。经国务 院批准,从2012年起中国烟草总公司税后利润收取比例已提高至20%。 十二、允许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 《决 定》指出,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加快推 进利率市场化,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事项企业员工持股。 十三、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决定》中提出,全面放开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 十四、提出理顺城管执法体制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十五、严控财政供养人员总量 《决定》指出,要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 十六、改革资源性产品价格机制 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 (责任编辑:laiquli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