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冬季防火工作,12月26日,新疆克拉玛依市消防支队白碱滩区大队对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于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处以4500元的罚款处罚。 12月25日,白碱滩区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于坤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位于门户路12号的洗车间和装修车间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之规定。为消除火灾隐患,严惩消防违法行为,白碱滩区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当场依法对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依法查封和4500元的行政处罚。 大队将以此次处罚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各类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力度,严厉整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辖区冬季火灾形势的稳定。 (责任编辑:laiquli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