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北京等地的小产权房也存在类似的情况。成都市属于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都市政府把大量居民都安置在集中居住区,住房并没有城市政府颁发的产权证,严格说来,这也属于违法的小产权房;北京的情况是,大多数小产权房是由村集体将村辖区的土地集约起来,通过村委会注册的开发公司或者外请开发公司进行建设,一部分供村民居住,一部分出售,典型的案例是北京通州区宋庄镇。 天则经济研究所报告还显示,目前北京小产权房数量约占整个房地产市场的20%,价格仅为北京市商品房价格的25%-30%,另据我爱我家房地产公司估计,北京已售和在建的小产权房总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 郑振源告诉经济观察报,包括北京市政府在内,事实上,在城市化征地过程中,为了获得农民的支持,对小产权房都基本采取了支持和默认的态度,再加上现有政策存在很多漏洞,为近些年各地小产权房的突飞猛进提供了条件。 郑振源认为,目前政府有关农村土地和住宅的所有法规政策都是建立在对农村土地的“充公”和对住宅产权的“剥夺”基础上的,在这样的背景下,小产权房的大量存在有很大的合理性,也符合市场的需求,如果盲目实施拆毁小产权房,其涉及的人数基本上足以引发群体性事件。 上述专家的建议是,在下一步农地入市“开口”之后,官方应采取分类处理、有条件合法化的措施,对一些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建筑设计施工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小产权房”,采取改建、重建或者拆除的强制办法,而对一些符合条件的“小产权房”则补办合法手续,将其转为城市保障性住房的组成部分。 (责任编辑:laiquli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