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子女是指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具有当地农业户籍、与父母同村居住的儿子、儿媳、未结婚女儿以 及招婿的女儿和入赘女婿,不包括已嫁的女儿。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后,其年满60周岁的父母才能发放基础养老金。子女经济困难可申请缓缴。
2、在制度实施时,年龄45周岁以上,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3、在制度实施时,年龄45周岁以下,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十、待遇计发
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1、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目前我省最低标准按此执行。
2、市、县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市、县政府支出。
3、在国家确定的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基础上,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省政府适时调整我省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十一、养老待遇
个人账户养老金:
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2、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利息。
3、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政府另行规定。
(责任编辑:laiqu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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