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祖师爷”抢劫玉器 因为姚某经常分赃不均,其亲弟弟姚某某学会了一些手艺后,便离开了姚某,和冯某等人组成了另一个盗墓团伙。该团伙成员固定,实行平均分赃,组织严密,反侦查意识较强。作案时,冯某等人以红山文化遗址资料为参考,选择作案目标较为准确,盗掘获取的文物级别价值相对较高,并且有成熟的销赃网络,能短期内变现获利。 今年38岁的冯某是辽宁凌源人。冯某说,他们这伙人是姚某某组织的,姚某某在学会“看山”(找到盗墓的地方)之后,先后联系了王某、韩某和他。“姚某某是灵魂,我就是干活的胳膊腿。”冯某说,平时韩某负责开车,其他人则在姚某某的带领下刨挖,最后再由姚某某负责清理“东西”。 在冯某的记忆中,第一次盗墓是在2013年夏天。当天晚上8点多,他们几人开车出门,来到一个海拔大约五六百米的小山下,随后带着工具往山上爬。“这个地方是姚某某提前踩好点的”,冯某说,姚某某看了山形、山相,说“那里有货”,所以大家定下去那里挖墓。由于这个墓葬和其他地方不同,到处都是砂石,因此冯某等人只带了“锹”作为挖掘工具。“挖起来很浅,最浅的只有几十公分,两锹就挖到了。”冯某说。冯某回忆称,当时挖到一米多深的时候,姚某某下入洞中,将洞里的东西清理出来,有一个勾云形玉佩,还有一个马蹄形玉箍。 冯某称,他们一共挖掘了5次,每次都挖到了东西,最多时有七八件,最少时也有两三件,总共挖到20多件。他们将部分文物到古玩城出手,获利170万。随后,四个人完全平分,一人分了不到37万。 此外,冯某还特别提及了一件事,2014年11月16日晚上,他曾被一伙人在家中楼下控制。那伙人将他拉到一偏僻处进行殴打,迫使他交出了存放文物的保险柜钥匙,并拿走了其中的8件红山玉器。事后,冯某得知这伙人是在“祖师爷”姚某的指使下干的。 >>冯某团伙 截至目前,警方已认定该团伙盗掘涉及国家级重点保护文物的古文化遗址2处、古墓葬2处。其中2013年8、10月间,该团伙在辽宁喀左县盗掘的一件“丫”形玉器,销赃获利72万;盗掘的一件方形玉璧,销赃获利60万元。专案组追缴各类文物109件,其中一级文物18件、二级文物6件、三级文物19件。 相关案情 4名考古人员涉案 在被抓获的嫌疑人中,有4人是考古人员。其中,邓某是辽宁某考古研究所技工,刘某是赤峰市敖汉旗博物馆的业务骨干,是一名资深考古人员。 2010年9月,邓某在抢救性挖掘工程现场监守自盗,私藏价值高昂的玉猪龙,藏匿一段时间之后,于2012年初通过早前相识的刘某找到买家张某,以320万元的价格将玉猪龙售出。邓某说,在对挖掘到的玉猪龙下手之前,他一直想的是要好好看住工地,但是一念间干了这么一件后悔不已的事情。刘某则称,自己平时最痛心的就是珍贵文物流失,结果这次因为自己的行为,让珍贵文物流失到了私人博物馆。 “我支开别人,留下了玉猪龙” 京华时报:还记得怎么挖到玉猪龙的吗? 邓某:2010年9月,在一个被盗遗址那里,我们进行抢救性挖掘,我在单位主要做田野挖掘的活,所以和几个民工一共6人一起干活,挖到了玉猪龙、镯子等一共3件。我以前都是想着要好好看住工地和挖出来的文物,但是那天突然间想到家里挺困难,想留一个换钱,就支开民工,让他去运土,我留下了玉猪龙。 京华时报:为什么选择玉猪龙? 邓某:我参与过编纂资料,知道这个最值钱。 京华时报:玉猪龙怎么卖出去的? 邓某:我认识刘某,跟他说有个老头捡到个东西要卖,给他看了照片但没给他实物看。他断定说是真的,就帮我联系买家,中间还找了别人帮忙,讨价还价好几回,最后定了320万的卖价。 京华时报:你给了刘某多少钱? 邓某:我不知道刘某拿了多少钱,反正他们几个人一共拿了100万,我到手是220万元。 京华时报:这些钱你都怎么花了? 邓某:我家里挺困难的,一直租房住,所以拿了钱就买房子了,给父母也买了一套不大的房子,剩下的钱做理财了。平时根本不敢花这钱,也没跟老婆提起这笔钱。 (责任编辑:laiquli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