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乞讨的法律解释及反思 法律解释 “网络乞丐”的开山鼻祖是一个叫理查德·斯切米德的美国人,他曾经做了一个叫“给我一美元”的网站,已经累积了将近3万美元的收入。 对于网络乞讨,中国国内在法律上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也没有听过哪个部门能进行监管。“网络乞丐”通过网络能行乞到多少钱财,是很难取证的,因而也很难认定他们是否触犯了法律。因为一般邮寄的物品或者钱的数额不是很大,即使一旦发现被欺骗,对方也不是很好联系,所以往往就不找有关部门立案。 如果网络乞讨者是以虚假的信息来骗取他人的同情,来索取或者骗取这种财物,那么就可能构成犯罪。不过,中国国内还没有听说过关于网上乞讨立案的消息。 由于网络本身的隐蔽性,相关证据无法保存和收集,不仅骗取钱财的事实无法查清,甚至连当事人的身份都可能无法辨明,即使存在诈骗也难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希望广大网民能自己辨别真伪,以免上当。 反思 网络乞丐已渐成气候,特别是在国外。他们整日无所事事,只要将网站开通,就可以坐在家中等着白花花的银子进账。他们不用花大笔营销费用去打品牌,只需将希望寄托在网络上众多无所事事的漫游者,一美元对现代人来说更如九牛一毛,日积月累,积少成多,长期下来虽然不是太大的数目,但对于乞丐却不失为一笔可观的收入。 其实,网络乞讨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在各种类型的B2C电子商务网站经营因难、纷纷支撑不下去的时候,几乎不需要成本的网络丐帮则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这些乞丐网有的以利益交换作为网站的经营模式,有的则干脆借网络之术、行传统之道,瞄准人类与生俱来的同情心。虽然利润有限,但不管如何,网站丐帮现已集结成群,成为拍卖网站外少数赚钱的B2C电子交易网站。 看起来,网络的作用的确不仅是通讯和交流那么简单。近年来,由于使用因特网的人数不断增加,网络的影响力也在逐步扩大。另一方面,用户在网络上仅仅以一个物化的符号出现,每个人都非常容易隐匿自己的身份。这些“网络乞丐”们也许就是现实生活中衣冠楚楚的绅士小姐,而网络的便利条件却给予了他们伸手要钱不劳而获的机会。街头的乞丐们还要随时担心会被警察送到收容所,然而这些网上的乞讨者却可以优哉游哉地坐着数钱。当高科技的双刃剑逐步显露出它的负面效应时,相应的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建立便成为了当务之急。 (责任编辑:laiquli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