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夸大其词、以次充好。例如,某电视购物广告宣称的金叶项链,实际是镀金项链。 二、偷天换日、掩人耳目。例如,用PD(钯金)饰品冒充PT(铂金)饰品,对产品的某些概念进行偷换,以部分概括整体。 三、低价促销、答谢消费者。100元的手机、两三百元的电脑,这样的便宜事根本不可能出现。 四、狡兔三窟、死不认错。对产品存在的问题死不认错或者推诿,不是说领导不在,就是财务人员不在,或者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让消费者根本无法找到商户。 五、异地销售,先付款再验货,让你防不胜防。 避免上当受骗 购买电视购物的产品,在不先付款的前提下,发现货不对或假冒伪劣的,可以拒绝付款。凡是不让先验货再交款的,千万不能签收。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该及时向消协投诉,发现商家或快递员有合谋诈骗或存在胁迫付款情况,应该迅速报警。 电视购物和网上购物一样,选择有信誉的卖家。通过电视购物购买商品时尽量选择一些大的、运作规范的电视直销公司,像一些连名字都没听到过的电视购物商,应尽量“绕道而行”。 准备购物前一定要“货比三家”,熟悉同类型产品的价格。假如有人说三四百元就能买到功能先进的电脑或是DV,你千万不要相信。价格如果低得离谱,让你都不敢相信,我劝你最好也别“出手”。 不管是网购还是电视购物,都要记得找商家要正式的发票。有了发票,以后维权也有证据。 相关部门应集中力量建立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让消费者维权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各家电视台在播放电视购物广告时应该签订“连带责任书”,如果发生欺诈行为,而销售方不能赔偿,由电视台负责赔偿。 (责任编辑:laiquli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