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下午,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院长陈金龙(右图)与深圳商报“文化广场”主编张清(上图)做客市民文化大讲堂,对谈广东精神与深圳观念。王敏/摄
深圳商报记者 于雪 本月市民文化大讲堂“广东精神·深圳观念”系列讲座的第二场于7月7日下午在市图书馆举行,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院长陈金龙与深圳商报“文化广场”主编张清,以“精神的共振——对谈广东精神与深圳观念”为题,探讨了广东精神与深圳十大观念在内涵、价值上的内在联系,他们认为“九个字的广东精神和深圳观念的十个条目在精神上不谋而合,形成和谐的共振。” 要有践行广东精神的 文化自觉 “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自5月正式公布以来,这九个字的新时期广东精神正在全省各地持续引发热烈反响。在讲座开篇,陈金龙就分析了广东精神提出的背景:第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需要,第二是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诉求,第三是提升公民道德素养的需要。“广东精神具有两个特点”,他提出,“既是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统一,也是道德水准与行为特征的统一”,这体现了广东的历史传统、现实诉求和未来趋向。 陈金龙具体阐释了广东精神的基本内涵,“厚于德,是作为君子要有宽阔的胸怀,要容纳万物,对外来的文化也好、对外来的务工人员也好,都要包容。这一点深圳表现得最为突出。诚于信是市场经济商品交易过程中一种基本的主旋律,现在我们作为广东精神的一个内涵。敏于行,这一点反映了广东人的特点,它的基本内涵有三个方面:第一是敢为人先,第二是实干,第三是创新。”而三者的内在联系是以厚于德、诚于信为根本,敏于行讲究创新。 他认为,广东精神的践行需要自上而下的文化自觉,首先要认识到广东精神的重要性,正视其价值;第二,政府和企业要作为表率积极践行广东精神。政府首先是诚信的政府、负责任的政府、真正为民的政府;企业要尊重基本的商业道德底线和市场准则,从而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并最终赢得市场;第三,建设广东精神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特别是公务员群体、知识分子群体、企业家白领阶层,这是践行广东精神的重要群体。“同时,我们每个人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要实干要创新,把广东精神真正引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 深圳观念与广东精神 和谐共振 谈到对广东精神的理解,张清说:“广东精神这三句话正好概括了为人处事三个方面:对己、对人、对事。厚于德,是如何对待自己;诚于信,是如何对待他人,敏于行是在做事方面要敢于行动,这三句话恰恰是对人生三个方面一个简洁的概括。”他认为,广东精神是对自古以来中华文化中君子人格的继承和发扬,是对君子人格的召唤,比较集中地体现了君子人格价值内涵。 而深圳提炼的十大观念跟九个字的广东精神,二者之间在精神内涵上以及内在逻辑上是“不谋而合,和谐共振”,张清提出,把深圳十大观念分为三组,正好可以与广东精神的三个观念相呼应,两者可以进行互动和共振。如第一组“让城市因热爱读书而受人尊重”、“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和“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是对个人修养的要求,精神上和“厚于德”比较契合;第二组是“实现市民文化权利”、“来了就是深圳人”和“深圳,与世界没有距离”,这些口号是深圳对市民、对外来人员和对世界的庄重承诺,在内涵上能够与“诚于信”相吻合;第三组“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敢为天下先”和“改革创新是深圳的根、深圳的魂”,强调的是敢于争先和实干,和“敏于行”在逻辑上是一致的。 张清认为,广东精神和深圳十大观念也有微妙的不同,“广东精神的行为主体可以是任何具体的人,也可以是政府任何机构、任何一个企业、任何一个集体。而深圳十大观念的行为主体具体指向非常明确,如‘深圳,与世界没有距离’、‘实现市民文化权利’指向的是城市本身,是对这个城市的要求,不属于任何个人,因此相比而言,广东精神是高度概括的,而深圳十大观念是有明确的界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而言,广东精神体现的是价值观,像金字塔的塔尖;深圳十大观念像是金字塔的塔座,对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更多的贡献、更多的探索。“有了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体系就不会在风云变幻中迷失方向,广东精神与深圳十大观念,其最终目的都是要明确中国人当代的价值追求。” (责任编辑:laiquli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