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至关生死的一仗。如果二审败诉,我们就没有任何生存空间了。”冯志波说。中国虽然不实行判例法,但是这会引发连锁反应,其他法院都能以同样的理由让他们败诉。 新王海们最后求助媒体,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深圳市中院终审判决冯志波胜诉,支持了“退款、增加赔偿7.4元”的请求。 当然,成果不仅仅是区区7元钱——诉讼纠正了几百种食品是“绿色食品”的虚假宣传。2005年下半年,绿色食品标志基本整改完毕。 海量的诉讼接踵而来。这迫使中国新王海们苦学法律知识。虽然,他们都是初中或者高中毕业,但为了“讨公道”、“赚大钱”,他们很早就买了电脑,在网上大量搜索与“状子”有关的文件,并刻苦钻研法律书籍。 “他们对一些法律、法规,尤其是禁止类的法规很熟。”经常和黄志宏打交道的一名工商执法人员说,“最起码是法学硕士的水平。”因此,他们被称为“工商第二执法队”。 黄 志宏对自己的法律知识毫不谦虚。“比如,一部法律是按照编、章、节、条、款、项、目、丁的顺序来编辑的,”他说,“执法部门依据一部大法典出具行政处罚, 处罚书上要写明:根据某部法律第几编、第几章、第几节、第几条、第几款、第几项、第几目、第几丁。”他曾当面训斥过一位“第一执法队队员”,此人搞不清法 律的逻辑层次。 九成企业乖乖赔钱 企业必须耗费大量精力面对他们的死缠滥打 仅仅有法律和维权意识是不行的。新王海们最初和企业打交道时,大多数企业并不屈服,因为开了头将非常可怕。就像明牌首饰,刚赔了第一批3000元,又被告知还有2万元在后面。 “这时候,我们会抓住企业的心理弱点。”黄志宏说。 多数企业规定: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该环节负责人的责任。比如,在广告宣传中被索赔,企划人员难辞其咎。某著名空调企业在宣传中使用了“第一”这个禁止性用语,打假人刘旭指着该厂企划经理的鼻子说,“事情搞大了,你掂量一下你自己的前途!” 合作伙伴的压力也是厂家不得不面对的。在现代商业条件下,厂家严重依赖销售渠道,所谓“店大欺客”。某食品公司在被司荆丰索赔13000元后,负责人请他吃饭,向他请教:“现在商场要罚我们款,你说怎么办?” 而 对他们的举报,企业必须耗费大量的精力。曾与黄志宏打过交道的某企业经理刘江对记者表示:该公司一年销售四个亿,老总忙得要死,但工商局要调查,老总不能 不去。“在接受工商部门调解时,我当场对这些告状的家伙说,‘恨不得找人打你们一顿!’”刘江咬牙切齿地说。 所以,面对这个“死缠滥打”的群体,大部分的企业会乖乖地赔钱。只有一成企业要进入最后环节:上法院。但深圳的判例,已经让法律的天平倒向了新王海们。“特殊情况下,我们会直接去工商、质检部门。”黄志宏说。他们也很会利用媒体,与武汉很多记者稔熟。 平 时,黄志宏、司荆丰、吴为等人经常背着个大包,在各大商场“巡查”——他们的工作是专门研究广告的漏洞。“但不能大海捞针,就像抓新闻一样,要有重点地排 查。”司荆丰说。比如,一个产品只能获得“名牌产品”或者“国家免检产品”中的一个称号,如果有产品同时使用,就有违规嫌疑。 遇 到合适的目标,他们就大量购买;遇到收益高而风险大的产品,他们就会合伙购买,分担风险;碰到态度强硬的企业,他们就在“楚天维权网”联合全国各地的打假 者分散购买,然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诉讼。楚天维权网则对和他们较劲过的企业和产品曝光,这是一个由他们创办的民间维权网站。冯志波的主要作用则是“偷拍, 保留证据”。 “打假就是为了赚钱” 熟手一个月至少挣十几万元以上 “打假,就是为了赚钱。”黄志宏毫不隐讳自己的收入,“熟手一个月至少能挣十几万以上。2006年,仅政府部门给我的奖金就有两万多元。” 凭着高收入,他试图吸纳更多的人成为新王海。目前,武汉市共有十多人从事这一行,资格最老的是1998年入行的冯志波。郑州职业打假人王进府受此启发,也开始重点打击虚假广告,与武汉的新王海遥相呼应。 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打假者称:2007年春节后,他已有了十多万元的收入,还不包括手头正在搞的几个“大案子”——他们习惯将这种向企业的索赔称为“案子”。有一个星期,他“天天到银行去存钱”。 (责任编辑:laiquli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