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的历史沿革 恢复后的第一场高考 1949年高等学校单独招生。 1950年同一地区高校联合招生。 1951年以全国大行政区范围统一招生。 1952年全国统一招生。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废除高考,大部分高校停止招生。 1971年高等学校逐步举办试办班,恢复招生。招收的新生初中毕业即可,但须经过两年以上劳动锻炼,废除招生考试,改为“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 学校复审”。工农兵大学生由此出现。 1977年6月29日至7月15日,当年第一次高校招生座谈会,讨论参加高考的学生资格。 1977年8月13日至9月25日,当年第二次高校招生座谈会举行,确定高考招生办法。具体包括: 1、劳动知识青年和应届高中毕业生都可以报名; 2、具有高中毕业的文化程度才可以报名,而且必须通过大学入学考试; 3、政治审查主要看本人表现,破除唯“成分论”;4、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977年10月12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正式恢复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制度。据统计,当年的报考人数570万,录取人数27万人,录取率4.7%。 高考1977 1977年11月3日,教育部、中国科学院联合发出《关于1977年招收研究生的通知》。“文化大革命”期间长期中断的招收培养研究生的工作从此开始恢复。1979年,高等学校单独招生。 1978年,教育部门的统计显示,当年全国就有570万人参加了高考,录取了27万人,录取比例为27:1。 1983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方法。规定在中央部门或国防科工委系统所属的某些院校,按一定比例实行面向农村或农场、牧场、矿区、油田等艰苦行业的定向招生。 1985年,教育部规定:可以从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中招收少数国家计划外的自费生。一向由国家“统包”的招生制度,变成了不收费的国家计划招生和收费的国家调节招生同时并存的“双轨制”。同年,从美国引进标准化考试,并于当年首先在广东省进行了英语、数学两科的试点。 1985年以后,高考改革的总体趋势向减少高考科目方向发展。先是将理科7门、文科6门各减为3+2共5门,上海则实行3+1方案。同年,国家教委决定在北京大学等43所高等学校进行招收保送生的试点。 1989年8月,国家教委决定将标准化考试逐步在全国推行。 1996年,中国高等教育试行并轨招生,高校学费开始增加。后续几年中,高校学费年增长幅度达到了30%,甚至50%。2000年,一直由国家“全包”的师范专业也实行收费,招生并轨改革完成。 1997年,普通高校招生并轨改革。 1999年,扩大高校招生规模,并揭开了新一轮高考改革的序幕。教育部开始推行“3+X”科目考试方案。广东省率先开始在高考科目设置和考试内容上进行改革。目前全国大多省区市均实行了“3+X方案。” 2000年,北京、上海、安徽进行了春季招生的改革。2001年,北京、上海、安徽和内蒙古自治区继续进行了此项改革。 2001年,教育部出台新政策,允许25周岁以上公民参加高考,彻底放开高校招生的年龄限制。 2001年,江苏省3所高校率先实行了“自主招生”的试点工作。截至2007年,已有53所高等院校开始自主招生。 200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历史性的第一次全面实现了网上录取,全国网上录取新生率达到了85%。 2003年,北大、清华等22所高校被赋予5%的自主招生权。2006年,自主招生的高校扩大到了53所。同年,教育部允许香港高校在内地自主招生。实施了20多年的7月高考制度终于迎来变革,高考时间提前1个月,固定安排在每年6月的7、8日(个别省份会有所延长,如江苏、广东),高考告别酷暑。 2007年,山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广东省、海南省4省区作为全国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首批实验区,迎来课程改革后的第一次高考。 *2007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师范生免费教育重返大学校园。 2008年四川大地震,四川地震重灾区的高考向后推迟约一个月,并且取消外语科听力考试。江苏省开始实行新课程高考方案,也是江苏最受争议的高考方案,至今仍未获得赞同。 2009年天津市、辽宁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等5省市开始实行新课程高考方案。 2010年江苏省高考恢复文理考生分开录取,分开划线。北京市、吉林省、陕西省、湖南省、黑龙江省等5省市开始实行新课程高考方案。广东省取消“3+X方案”,改为“语数英+文/理综合”,考试时间缩短至6月7日至8日两天。 成人高考报名现场 (责任编辑:laiquli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