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来看西方很多国家的司法部,它相当于我国的公安部+国安局+检察院+政法委+司法部,负责警务、检控、狱政、律政和其它一些如政府法律咨询、审查、调研、规划等琐碎的司法行政事务。 中国的司法部本没有什么实际职能,设立之初主要负责法律规划和建议。后来逐步建立初级阶段的律师队伍和公证制度后,归其管辖,还管着司法考试这一块,但依旧没有多大作用。为了进一步充实职能和队伍,经过协调,逐步把狱政划归司法部系统,现在还在争取把原本由公安统一管控的狱外服刑全部交由司法系统。原本由各级政府法制办公室主持的法制宣传最终归属权也出于不明朗状态,原本属于民间自治范围的民间纠纷调停现在也被行政化并纳入其管辖范围。 (责任编辑:laiquli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