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我市采取多项举措优化补偿流程。目前,全市所有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与所有农村县(市)之间均已建立了网络连接,全部实现了‘出院即报’,参合农民在市、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只要带上参合证、身份证就医,出院时就可以直接减免。” 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为减轻参合农民大额医疗费用负担,切实缓解我市参合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2011年我市全面开展了提高农村重大疾病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对儿童先心病、白血病、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等六大类、十三种农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的补偿均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患有以上疾病的参合农民在规定的新农合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出院时只需缴纳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30%即可。另外,我市还全面启动了大病统筹工作,在新农合最高补偿的基础上,对住院大额医疗费用给予再补偿,最高补偿额为10万元。 市卫生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和省、市有关部署,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把各项便民惠民措施做得更细更周到,让城乡居民享受到更高水平的医疗保健服务,为全面小康的建成提供更全面的健康保障。 (责任编辑:laiquli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