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 注册

来去留技术信息资源

来去留技术信息资源
来去留网 > 行业快讯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问题研究(5)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问题研究(5)

2013-08-10 08:14来源:网络整理发布者:来去留 查看:

  (1)GB/T4754-2011的制造业大类分类比ISIC Rev.4的大类分类更为详细些。表中可以看出,GB/T4754-2011的制造业有31个大类,而ISIC Rev.424个大类。具体表现在:

  一是在食品饮料制造业分类方面,GB/T4754-2011有四大类,分别是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和烟草制品业,而ISIC Rev.4为三大类,分别是食品的制造、饮料的制造和烟草制品的制造,而且其名称也缺乏科学,在饮料的制造大类中包括了列酒和葡萄酒的制造。

  二是在化工制造业分类方面,GB/T4754-2011有三大类,分别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和化学纤维制造业,而ISIC Rev.4为两大类,分别是化学品及化学制品的制造和药品、药用化学品及植物药材的制造。

  三是在金属制造和设备制造方面,GB/T4754-2011分五大类,分别是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和专用设备制造业,而ISIC Rev.4分为三大类,分别是基本金属的制造、金属制品的制造(但机械和设备除外)、未另分类的机械和设备制造。

  (2)GB/T4754-2011ISIC Rev.4大类分类中在小类的分类有较大差异。GB/T4754-2011ISIC Rev.4都按照经济活动同质性的原则划分行业,但是仔细研究发现有许多两者的行业大类名称相差无几,所包含的小类却有许多不同之处。如在GB/T4754-2011中归为大类的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4)的部分小类相应地对应于ISIC Rev.4中的橡胶和塑料制品的制造(22)、金属制品的制造(25)、未另分类的其他制造业(32)的部分小类;在GB/T4754-2011中归为大类通用设备制造业(34)的部分小类相应地对应于ISIC Rev.4中金属制品的制造(25)、计算机电子和光学产品的制造(26)、未另分类的机械和设备的制造(28)的部分小类;在GB/T4754-2011中归为大类的家具制造业(21)的部分小类相应地对应于ISIC Rev.4中家具制造业(31)和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的制造(23)的部分小类。产生不相对应的主要原因是GB/T4754-2011偏重按照产成品的功能性分类,而ISIC Rev.4偏重按照原材料加工的分类。

  三、完善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思考

  1.加强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与国际标准行业分类标准的衔接。通过上述比较分析,得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与国际标准行业分类标准存在的一致性和差异性。其最重要的一致性就是ISIC Rev.4与GB/T4754-2011都规定,行业分类是以经济活动的同质性确定每个行业类别,即同质性原则,该原则的一致性使得我们在研究比较国内外各行各业各类别时,统一数据口径、统一分类变量、统一分析系统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成为可能。但是也明显看出ISIC Rev.4GB/T4754-2011的较多差异性使得我们在比较国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活动时存在较多的不可比所带来的麻烦。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都适用于统计、计划、税收等宏观管理,我国GB/T4754-2011与国际ISIC Rev.4产生的一定差异,使得我国在研究国外行业运行状况或者政府指导行业发展时产生偏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整整十年,入世十年,中国面貌发生重大变化,中国在世界中的贡献、地位和作用明显提高,展望未来,自信而从容的中国必将更加坚定改革开放的步伐。因此,在不断完善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进程中,如何使我国行业标准在既考虑我国国情的情况下,又最大限度地与国际行业标准接轨是修订我国GB/T4754工作中值得研究和关注的问题。

  2.加快制定以GB/T4754-2011为基础的新兴产业分类。无论是统计还是其他社会管理,使用范围最广频率最高的统计分类标准就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在统计数据的比较和分析中处于中心地位,同时也是界定诸如文化产业、环保产业、海洋产业、旅游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一些新兴产业的基础。尽管这些产业并不是根据国际上通行的活动同质性原则划分的产业,并非行业分类意义上的“产业”,但是上述产业发展已经成为一些地区乃至全国发展的重点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课题组曾经对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这一课题进行过研究,课题研究显示,尽管国内外理论界对生产性服务业的内涵所达成的共识基本是一致的:即生产性服务业是指市场化的非最终消费服务,是直接或间接为生产过程提供中间服务的服务性产业,它贯穿于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但对生产性服务业的分类标准不同。根据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中“拓展生产性服务业”的主要目标:一是优先发展交通运输业;二是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三是有序发展金融服务业;四是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五是规范发展商务服务业。因此对照当时2008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交通运输和仓储、邮政业(F);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G);批发业(H);金融业(J);租赁和商务服务业(L);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M)”等6个大门类作为研究生产性服务业统计的基本范围。显然这种以门类为基础划分的产业标准只能满足我国国民经济行业核算的要求,从ISIC Rev.4GB/T4754-2011小类差距看,以门类加工的两者数据的有一定程度的不可比,而且门类所含的部分小类也不一定都是生产性服务业,如金融统计中既有个人存款,也有企业存款,餐饮消费如果为商务人员服务,则为生产性服务,为居民服务的则为消费性服务,而没有包含的门类如文化娱乐业中显然也有部分是生产性服务业。因此,面对即众多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也对我们统计工作者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按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加快制定以GB/T4750为基础的新兴产业分类标准成为统计工作的当务之急。

(责任编辑:laiquliu)

关注技术,信息,资源,扫描来去留网微信二维码交流。

来去留我李俊

搜索

------分隔线----------------------------
相关栏目

热点推荐
来去留技术信息资源
来去留网为您提供平台咨询交流学习方法及各类热门技术;电器,服装,保健,行业快讯等二十几个类别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