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现在需要住院,而且是本年度内第一次住院,那么先要交起付线1300元,本年度内的第二次住院、第三次住院、乃至第n次住院,起付线均为650元。住院费用起付标准至3万元部分在职职工自付15%,退休职工自付9%。也就是说,一位医保患者假设在年度内既看了门诊又住了院,那么,刚一起步至少3000块钱需要自己负担。企业职工一般退休金在800~1000元之间,3000元就等于他们不吃不喝将近4个月退休金的总和。除此之外,医保患者在使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时,单项检查、治疗费用在200元以内的个人要负担8%;单项费用超过500元的贵重医用材料个人负担50%;凡医保报销范围内药品中注明“需个人部分负担”的药品,个人负担10%;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以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及超标准服务设施等,个人全部自费。另外,医保报销上有封顶,年度内不得超过17万……不少人感叹:“真得不起病啊!”可是,人吃五谷杂粮,谁能不得病啊? 40多年来,已经习惯“个人有病、公家买单”这一国家福利制度的人们,无论在观念上还是情感上,都对过去的“医疗岁月”怀有深深的眷念,而对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怀有微词。 免费就医和掏钱看病,老百姓的心情是完全不一样的。免费就医时,药开多了就多了,反正也不是自己花钱;自己掏腰包看病就要精打细算、物有所值。医疗体制改革过程中,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的增加使部分患者心理上难以接受,财力上难以承受,误以为医疗费用的提高全是医院的过错,于是常常带着怨气来医院看病。 尽管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还有种种令人不满意的地方,尽管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人常常牢骚满腹,但是,有总比没有强,多少没有医保的人向往着能钻进这把保护伞遮风避雨呢!中国社会科学院在2005年12月21日发布的社会蓝皮书《2006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中指出,截止到2005年9月底,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341万人。再加上5000万享受公费医疗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只有不到2亿的城镇居民有医疗保障。在农村地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人口有1.7亿,不到8亿农民的1/4,而且保障能力非常有限,每个人只有30元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资料表明,在273.1万来京务工人员中,参加医疗保险的为7.7万人,仅占2.82%! 虽然商业医疗保险已在我国许多城市展开,但目前这一制度还很不完善。最大的不足之处是,保险公司把盈利的文章全做在投保者身上了,限制保险病种、限制报销条件、限制报销额度、报销手续繁琐。甚至一些规定的治疗方法早已经被临床淘汰了,也就是说,你要是得了他们能理赔的那种病,你必须要用人家指定的方法来治疗,而人家指定的治疗方法现在已经过时了、被新的方法取而代之了。所以,你就不可能得到人家的赔偿。 2006年2月21日,6位深圳友邦投保人起诉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请求法院撤销保险合同。这是我国首例针对保险合同而非实际理赔纠纷的保险诉讼案。在诉状中,6位投保人认为,友邦的“守护神两全保险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对某些疾病的释义定义违背了基本医学原则:如果按照合同条款规定,某些情况下,被保险人只有在死亡之后才能得到赔偿,这让重疾险失去了意义。据专家介绍,重疾险在诊断方法和治疗方法上有很多限制,光得了合同规定的病是不行的,还得按他们的要求诊断和治疗,否则可能被拒赔。比如完全可以做微创手术的非得开胸,癌症手术无价值的,非得动手术。总而言之,千方百计地给病人设置报销障碍。于是有人质疑:是保险金?还是抚恤金?更有人直白地称寿险是“死人险”,意思是说只要人不死,别想拿到保险赔偿金。商业医疗保险不能充分起到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障的作用。而成熟的医疗保险制度则相反,保险公司要想方设法用优惠的条件来吸引人们参加医疗保险。同时,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监督医院和医生,不让他们开不该开的药,不许做不该做的检查,不准收不该收的费用,一旦发现,保险公司将拒付医药费。 由于我国的医疗保险体制尚未建立健全,多数患者需要自掏腰包。花钱“消费”最讲究的是要“物有所值”,一旦治疗效果和预期不符,有些病人和家属就认定医院有错,尤其在人财两空的情况下,医疗纠纷就更容易爆发。“金钱”让医患之间缺乏缓冲地带。 有什么别有病,没什么别没钱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经济繁荣了,多数人生活富裕了,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提高了;但也有人下岗了,失业了,生活水平下降了,甚至失去了医疗保障。2005年12月16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组织撰写的《中国人类发展报告2005》在北京发布。报告在指出中国的人类发展指数与上年相比上升9位的同时,也提示贫富差距已破国际警戒线。中国的弱势人群,尤其是无地农民、民工、下岗职工和农村人群,处于极端贫困的生活环境中,他们正是这种正在不断增加的不公的受害者。 2003年,卫生部进行了第三次全国卫生医疗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城乡居民应就诊而未就诊的比例由1993年的36.4%上升到48.9%;患者应住院而没有住院的比例高达29.6%;在住院患者中,主动提出提前出院的占43.3%,其中六成以上是因为支付不起相关费用而提前出院的;农民应住院而没有住院的比例更是从1998年的63.7%上升到75.4%;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民占全部贫困农民的比例上升到了33.4%;在西部地区农村,62%的患者因为经济困难应治疗而没有治疗,75.1%的患者还没有治愈就要求提前出院。 (责任编辑:laiquliu) |